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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影像云平台服务续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5-06-24 公开招标275

采购人:平阳县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医疗影像云平台服务续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医疗影像云平台服务续购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3950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医疗影像云平台服务续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9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基本情况:我院依托温州市医疗影像云平台,实现了全市医疗影像数据文件及索引的上传、存储与共享。该平台提供充足的云存储空间,并通过二维码、短信链接等方式为患者提供数字影像浏览入口。患者在支付数字影像服务费用后,可不限次数查阅、授权分享及下载个人影像资料。平台在严格保护患者隐私的前提下,支持影像资料存储、区域影像协同服务、区域数据共享及互联网调阅等功能,有效提升医疗服务的便捷性与协同效率。

鉴于原服务协议已到期,为保障平台服务的连续性及患者就医体验,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续购医疗影像云平台服务,服务期3年。

经项目介绍、专家咨询,专家小组在分析研究基础上具体论证意见如下:

1.服务延续性:该平台已稳定运行多年,系统架构、数据接口及功能模块均与我院及温州市医疗体系深度集成,更换服务商将导致数据迁移风险及业务中断。

2.数据安全与一致性:平台涉及全市医疗影像数据的存储与共享,需确保数据格式、隐私保护标准及区域协同机制的统一性,仅原服务商可满足现有技术要求。

3.唯一性:平台由原供应商定制化开发并长期维护,其核心技术及运维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无其他供应商可提供同等服务。原平台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提供。

基于以上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地址:温州市市府路517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6月24日至2025年07月0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阳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68558128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平阳县昆鳌大道555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阳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传 真:/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平阳县人民医院).pdf(610.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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