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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cz2025-0806
二、项目名称:新塘镇厨余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新塘镇厨余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东莞市华鑫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厦屋路56号101室 | 单价:252.20元 |
合同包1(新塘镇厨余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
服务类(东莞市华鑫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1 | 清扫服务 | 新塘镇厨余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陈昭(采购人代表)、刘宗荣、伍学良、杨帆、巢鸿蕾、钟文旺、湛子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2.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可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1)现场支付:中标人携现金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2)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由财务专窗人员在第二个工作日进行核对并确认支付,或由中标人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44050158340409202288(注: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z2025-0001交易服务费。)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www.gzggzy.cn/jtgg/874864.jhtml)(注:本项目为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预算金额。)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新塘镇厨余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 | 4.94167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新塘镇厨余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诚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东莞市华鑫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6.00 | 25.00 | 4.53 | 10.00 | 95.53 | 1 | 1 | |||
东莞市深东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0.71 | 24.50 | 4.64 | 10.00 | 89.85 | 2 | 2 | |||
广州鼎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2.14 | 4.00 | 4.55 | 9.99 | 60.68 | 3 | ||||
广东嘉荣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广东嘉荣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满足本项目要求。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府前路38号
联系方式:82693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020-82622131、020-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晞玹、汪洪
电 话:020-82622131、020-28866416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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