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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新汶工业园区中兴路东延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ZBCG]

   2025-07-14 公开招标85

信息来源: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

新泰市新汶工业园区中兴路东延工程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泰市新汶工业园区中兴路东延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新汶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t-gc-20250703-01-01;

2.2项目名称:新泰市新汶工业园区中兴路东延工程项目;

2.3建设地点:位于新泰市新汶工业园区;

2.4建设规模:拟将新汶街道工业园区中兴路东延至新枣路,项目占地17015平方米建设道路长约954.21米、路面宽约为17.83米,项目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安装路缘石、安装混凝土排水管、道路两侧绿化及人行道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注: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2.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控制价:1575.848047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应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领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4.1领取时间:2025年07月1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领取地点:投标人应及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4.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4.4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4.4.1、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5日09时00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4.4.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3、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aggzyjy.com.cn/)并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查询成功后方可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将不能上传投标文件。

4.4.4、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4.4.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说明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制作投标文件。

4.4.6、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5.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5.3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38-7225358

5.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旭 联系方式:0538-7250725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新汶街道办事处

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新汶街道新矿路389号

联 系 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0538-207712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睿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青龙路与龙池路交叉口路东北

联 系 人:张旭

电话:0538-7250725

电 子 邮 箱 :sdrzxm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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