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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中心)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尾工工程招标公告304494[公开]

   2025-08-01 公开招标51

第一章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尾工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njfj2500582-01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6]2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现对该项目尾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鼓楼区广州路35号

2.2招标范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预留尾工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非机动车车棚改造、安检平台优化改造、智能化机房建设、餐饮垃圾处理系统配套建设、户外钢结构雨棚安装、6号楼及附属拆除、高低压配电房修缮等。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合同估算价:5500000.00元

2.5工程规模:非机动车车棚改造(面积约400平方米),安检平台优化改造、智能化机房建设(面积约25平方米)、餐饮垃圾处理系统配套建设(面积约25平方米)、户外钢结构雨棚安装(面积约40平方米)、6号楼及附属拆除和拆除残值处理(面积约1300平方米)、高低压配电房修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1、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07月0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之日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为1000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拆除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满足招标文件正文1.4.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规定的要求,同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1月-2025年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若项目负责人属退休人员、事业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的,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务合同,事业编制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上级单位提供的不交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和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5、项目负责人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提供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中):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本项目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7、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8、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9、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10、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8-1109:30:0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7.1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是否两阶段评标:是;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具体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
条款号量化因素量化标准
2.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投标报价:73.0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16.00 分

(3)投标人业绩:1.00 分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10.00 分

(5)项目管理机构:0 分

(6)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

(7)其他:0 分

注:分值构成中投标人业绩、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属于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属于报价部分。

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任选不少于两种):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 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 为 65% ~85%;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86% ~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k2取值:95%。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b值取值: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下列系数、下浮率各地可根据实际调整。

请选择:

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

分类取值范围
下浮率系数k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8%、9%、10%、11%、12%、13%、14%、15%
机电安装工程9%、10%、11%、12%、13%、14%、15%、16%
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
 绿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

评标后基准价调整方式

因评委计算错误而重新计算

2.3.3(1)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2.3.3(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是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各评分点对应分值扣完为止。

评审因素页数要求评分标准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0~2.00)

5等级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0~2.00)

4等级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0~3.00)

10等级分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3.00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0~3.00)

10等级分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3.00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0~3.00)

28等级分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3.00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0~3.00)

11等级分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3.00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2.3.3(3)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07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为1000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拆除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

【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为投标人承担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3.3(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10.00%

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得分=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

投标人使用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分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业务资质判断,使用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判断,包含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计算信用分,使用主营资质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分别计算后,以所有成员单位中信用分最高的得分作为联合体的信用分。

(4)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3.3(5)项目管理机构/
2.3.3(6)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2.3.3(7)其他/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其他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9.6两阶段评审实施细则如下: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再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信用评分和业绩,满分27分)进行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2个(含)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9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7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5-8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4个及以下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若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相同时,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信用评分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如果信用评分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多者进入第二阶段。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及其他任何情形,原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量时,不再递补后续单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标评标(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所得总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9.7本项目为经专家论证确定的其他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按“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该项目为技术复杂工程。

9.8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梅子洲路69号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9号(玄武文化科技园)b7栋3楼
联系人:黄工联系人:费星宇
电话:025-85655573电话:15951749695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电话:025-83278299)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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