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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老旧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90个小区pe污水管专项采购[ZBCG]

   2025-08-02 公开招标79

信息来源:泰州市产权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32128218860000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江市老旧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已经由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靖发改审【2024】44号《靖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靖江市老旧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2024]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江市华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靖江市老旧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90个小区pe污水管专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靖江市

2.2工程规模:大型

2.3工期要求:7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内容合同估算价(万元)
b3212821886000027023001靖江市老旧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90个小区pe污水管专项采购靖江市老旧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90个小区pe污水管专项采购,具体按招标文件采购清单99.96

2.5付款方式:每批次材料到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一个月后付清该批次货款。该批次货款根据中标单价*实际供货数量计算确定。付款前中标人应先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按13%考虑,结算开票税率如与13%不一致的,将按实际开票税率进行调整结算价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必须是聚乙烯(pe)管材的生产厂家;

3.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8月04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11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6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款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货物需求符合第五章“货物需求”的要求
诚信投标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无本章3.2.2所列情形之一
2.2.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50分

商务响应:25分

技术响应(供货方案):15分

其他因素(售后服务):10分

注: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供货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100%。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价是指按本章3.2.4款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2.2.3(1)投标报价

(5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等于评标基准价为5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2)商务响应

(25分)

类似业绩

(5分)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

注:①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不低于60万元的聚乙烯(pe)管材供货业绩。

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需体现相关信息,未体现不得分。

产品的质量控制和技术能力(8分)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1 分,最高得3分。

注: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能自行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控制和检测,具有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通过的实验室认证证书的得 2分,本项最多得2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按照 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相关标准的 评价情况,综合评价十二星级及以上得3分,十一星至九星得2分,八星至五星得1分。

注: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检测报告

(1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4年元月1日以来的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送样检测报告进行评分。

1、提供0.8mpa的自聚乙烯(pe)管材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个规格的合格检测报告得1分,最高可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2、提供1.0mpa的自聚乙烯(pe)管材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个规格的合格检测报告得1分,最高可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3、提供1.25mpa的自聚乙烯(pe)管材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个规格的合格检测报告得1分,最高可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以上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2.3(3)技术响应

(供货方案)

(暗标)

(15分)

总体工作计划及部署

(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工作计划及部署进行综合评分。

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质量、安全措施

(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

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4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

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2.2.3(4)其他因素

(售后服务)

(10分)

售后服务方案

(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体系、质保期内及质保期满后的服务方案、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人员、服务车辆及服务电话等)进行评审,方案完整严谨、要素齐全的。评委横向比较各投标单位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打分。

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培训服务方案

(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内容等)综合评审,评委横向比较各投标单位培训服务方案进行打分。

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江市华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靖江市双鱼路 19 号地址:靖江市滨江国际c幢1801号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454587621@qq.com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人:王静
电话:电话:1899462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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