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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喇沁旗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项目(二期)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喀喇沁旗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项目(二期)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发布中标候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喀喇沁旗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项目(二期) | 项目编号 | e1504012025080802001001 |
标段名称 | 喀喇沁旗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项目(二期)招标 | 标段编号 | / |
招标人 | 喀喇沁旗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 | 招标控制价 | 8,600,000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 | 2025.9.2 |
开标地点及标室 |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
第一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赤峰睿致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营口港奥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南京广能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8,555,000 | ||
工期 | 472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412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1)设计标准:合格。要求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同时本项目设计须满足招标人实际需求,设计成果须报送招标人认可。 (2)设备材料: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设备采购须招标人共同参与,并满足工程交付要求,所采购的产品(包括设备)须达到出厂检验合格、检验检测合格、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3)施工:合格。 |
安全目标 | 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责任事故为零。 | ||
项目经理 | 吕克冬 | 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 | 辽2212024202404057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辽建安b(2025)0005571 | ||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 / | ||
企业业绩 | 1、辽宁营口鲅鱼圈营口港1号充换电站项目工程; 2、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变高低压柜改造项目合同。 | ||
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 | 营口红星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8,590,000 | ||
工期 | 472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412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1)设计标准:合格。要求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同时本项目设计须满足招标人实际需求,设计成果须报送招标人认可。 (2)设备材料: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设备采购须招标人共同参与,并满足工程交付要求,所采购的产品(包括设备)须达到出厂检验合格、检验检测合格、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3)施工:合格。 |
安全目标 | 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责任事故为零。 | ||
项目经理 | 方盛琼 | 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 | 辽2212022202207240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辽建安b(2023)0801285 | ||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 / | ||
企业业绩 | 大石桥市兴华镁矿10kv变电站增容工程。 | ||
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辽宁恒昌电器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辽宁华远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8,550,000 | ||
工期 | 472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412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1)设计标准:合格。要求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同时本项目设计须满足招标人实际需求,设计成果须报送招标人认可。 (2)设备材料: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设备采购须招标人共同参与,并满足工程交付要求,所采购的产品(包括设备)须达到出厂检验合格、检验检测合格、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3)施工:合格。 |
安全目标 | 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责任事故为零。 | ||
项目经理 | 唐兴龙 | 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 | 辽2212022202207069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辽建安b(2023)1506499 | ||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 / | ||
企业业绩 | 营口华润燃气新建充电站工程。 | ||
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无 |
其他内容
无 |
异议与投诉
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5条投诉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或投诉内容中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
公示时间 | 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7日 | ||
招标人 | 喀喇沁旗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 | 地址 | 喀喇沁旗锦山镇锦南大街 |
联系人 | 王先生 | 受理电话 | 13722062227 |
行政监督单位 | 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 | 地址 | 喀喇沁旗锦山镇锦南大街 |
受理电话 | 0476-3759906 |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