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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肿瘤精准诊疗中心项目新风机组、风机盘管、空调箱设备采购[公开]

   2025-09-30 公开招标69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401ja0002

标段号:

c01zr006

招标人: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延长中路301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5楼d座

招标人联系人:

郦敏浩,马翔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1-66301062,13816760736

招标项目名称: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肿瘤精准诊疗中心项目新风机组、风机盘管、空调箱设备采购

建设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延长中路301号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院区内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新建肿瘤精准诊疗中心大楼地上23层、地下3层,建筑高度99.9米,新建总建筑面积 103107.6平方米(含连廊建筑面积3334.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0762.3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2345.27 平方米,包括医疗、科研、教学等用房及地下车库、连廊、室外总体工程等。

招标范围:

设备

本项目为新风机组、风机盘管、空调箱设备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新风机组、风机盘管、空调箱等相关配套管道附件及所有配件的生产、检验、样板、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含保险费)、卸货、损耗、送检、验货、税金、货到工地运输并负责卸车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还包括现场协调、现场配合验收、抽样测试、配合调试、质保、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具体数量详见清单及招标图纸。

工程总投资:

129306.42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材料/设备费:

434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400万元人民币

计划交货期:

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分批供应(实际供货时间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交货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延长中路301号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院区内

其他说明:

质保期:2年

投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1)投标人如是制造商: 1)投标人须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 1)代理商须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须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代理商须获得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制造商加盖公章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投标交易场所: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00时00分到2025年10月12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葛小倩

联系电话:

021-63279000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须递交投标实体样品,样品递交地点详见“开标时间和地点”栏,投标样品要求为:,投标样品大小应不超过:,投标样品包封和标识要求为:。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投标样品提交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地点: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000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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