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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沙田镇、镇隆镇单元)农用地整理项目(勘测、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招标公告[ZBCG]

   2025-10-01 公开招标1630

信息来源:广东原文链接地址

投资项目代码2407-441303-04-01-998319
投资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沙田镇、镇隆镇单元)农用地整理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沙田镇、镇隆镇单元)农用地整理项目(勘测、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惠州市惠阳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沙田镇、镇隆镇单元)农用地整理项目(勘测、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来源构成企业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用地整理和农业设施建设。农用地整理面积共13898.49亩,设施农用地共574.94亩。其中,一、沙田镇农用地整理面积约6727.84亩,设施农用地约344.19亩。农用地整理包括新增耕地400亩(改造为一般耕地)和现状耕地改造6327.84亩。新增耕地改造后与周边现状耕地集中连片,打造“千亩方”农田集中区域。农业设施建设是指在设施农用地新建172.00亩大棚,简易棚170.24亩,管理用房1300平方米,同时配备水肥一体化设施及配电系统的购置及安装。二、镇隆镇农用地整理面积约7170.65亩,设施农用地约200亩。农用地整理包括新增耕地273.75亩(改造为水浇地)和现状耕地改造6896.90亩。新增耕地改造后与周边现状耕地集中连片,打造“千亩方”农田集中区域。农业设施建设是指在设施农用地新建100.00亩大棚,简易棚98.05亩,管理用房1300平方米,同时配备水肥一体化设施及配电系统的购置及安装。三、农产品初加工中心包括仓库6000平方米,分拣区4600平方米,包装区4000平方米,储存区3300平方米,农产品保鲜房2600平方米。由招标人负责投资,中标人负责勘测、设计、采购、施工、种植与运营管理。
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epc+o】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工程总承包及运营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土地清查、勘测、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维护、管理和移交等工作。 (1)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及规模内的土地清查、测量测绘、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需求对本工程的土地清查、测量测绘、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阶段实行全过程服务。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进行全面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a.土地清查及工程勘测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土地清查、勘察、测量测绘工作,具体勘测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b.工程设计工作: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期等一切配合服务工作。 c.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工作:本项目范围内所有专业工程的施工、工程设备采购(含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 注:具体清查、勘测、设计范围以招标人下达的清查、勘测、设计任务内容为准,据实结算。因政府、上级机构或招标人安排等原因造成任务内容调整的,中标人应按调整后的任务内容执行,不得存在异议。 (2)农业运营: 包括包括农用地整理13898.49亩和农业设施建设面积574.94亩。其中,一、沙田镇农用地整理面积约6727.84亩,设施农用地约344.19亩。二、镇隆镇农用地整理面积约7170.65亩,设施农用地约200亩。三、农产品初加工中心包括仓库6000平方米,分拣区4600平方米,包装区4000平方米,储存区3300平方米,农产品保鲜房2600平方米。实际承租面积以招标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土地租赁协议面积数为准,若因客观原因导致土地无法归集,招标人可在镇级范围内进行调整。中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农业运营方)负责种植与运营管理,应基于项目建设完工后的实际状况,落实农田规划与种植等运营工作,自行拓展销售渠道,以确保完工的子项目能够实现预期的运营;应主导农作物的销售,致力于打造农业品牌,在推动农业发展的过程中,负责做好农业一二三产的联动发展,确保整个农业产业链的顺畅运作。运营期为5年,按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交付面积确认表之日起计算运营期。 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合同。
工期(交货期)建设期3年,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计;运营期5年,按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交付面积确认表之日起计算运营期。
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6600.33万元。(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二)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勘测、设计、施工资质: (1)勘测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勘测任务的单位提供】 (2)设计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3)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均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三)拟派人员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在满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水利施工负责人或建筑施工负责人兼任):①具备建筑工程类或水利工程类建设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②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 (2)拟派勘测负责人1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接勘测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 (3)拟派设计负责人1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4)拟派水利施工负责人1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接农用地整理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 ①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②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③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 (5)拟派建筑施工负责人1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接建筑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 ①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②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③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 (6)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测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水利施工负责人或建筑施工负责人兼任外)必须一人一岗,除招标文件特别说明外,不得兼任;上述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前3个月,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在本单位缴交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因符合“国办发〔2003〕76号”文政策规定而无法提交社保明细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若投标人所派驻本项目人员的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人员为投标人所属员工)。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由不超过7家单位组成,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且除农业运营方外其他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勘测或设计或施工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分工以《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五)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六)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网页查询结果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1.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投标人投标登记前应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址:www.gdgczb.com)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且企业信息登记应在有效期内,办法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 2.投标人应将下列资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2714314778@qq.com)。 (1)填写好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s://www.gdgczb.com/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资料下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缴费凭证。 注:①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收款账户名称:惠州百纳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开发区支行;收款账号:44050171864400000307。②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同时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登记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可由牵头人统一盖章/签署。 ③未按规定进行投标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09-30 18:00:00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10-14 18: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10-28 10:00:00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10-28 10:00:00开标地点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发布公告媒介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如有不一致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平台为准。
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创垦农业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惠阳区淡水南门东街2-1号后楼4楼
招标人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2-3889621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百纳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惠州市桥东东湖西路8号东华苑二期康雅苑a、b栋商住楼3层01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0752-2779188
招标监督机构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752-336963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投标登记前应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址:www.gdgczb.com)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且企业信息登记应在有效期内,办法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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