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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老头沟镇奋斗村等道路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ZBCG]

   2025-10-26 公开招标139

信息来源: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新)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龙井市老头沟镇奋斗村等道路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byzb202536

2.项目名称:龙井市老头沟镇奋斗村等道路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59920元

5.最高限价(如有):1959920元(投标价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报价无效)。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旧路改建工程,共有15条路线,其中奋斗村2条,铜西村13条路线。主要对原有道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沥青混凝土罩面,路面改造总里程3.810公里,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14176平方米,热熔标线1143.05平方米,改造排水暗沟8米。

标项名称:龙井市老头沟镇奋斗村等道路改造工程

数量:

预算金额(元):195992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为旧路改建工程,共有15条路线,其中奋斗村2条,铜西村13条路线。主要对原有道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沥青混凝土罩面,路面改造总里程3.810公里,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14176平方米,热熔标线1143.05平方米,改造排水暗沟8米。

备注: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01标段。

8.资金来源:衔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9.计划工期:2025年11月10日-2026年6月30日(232日历天)。

10.建设地点:龙井市老头沟镇奋斗村、铜西村。

11.质量要求:合格。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潜在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同时满足以下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最低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业绩最低要求: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公路工程的施工经历;

注:1.以上工程指2022年1月1日之后交工的工程;2.养护工程业绩无效。

3.2财务要求:

近三年度(2022-2024)财务状况良好(若成立年限不足3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3.3信誉要求:

3.3.1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e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3.3.2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采购人将对施工标段潜在供应商填报的相关人员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在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核实(核实内容主要包括证书专业、级别、注册单位),并以核实后的信息为准。潜在供应商填报的信息与网上核实信息不符的,其响应文件不能通过评审。

3.6 如供应商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其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执行,并将相关行为上报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下载)。下载采购文件时请上传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必须体现委托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及邮箱);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3)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扫描件(带有效二维码的个人参保证明或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4)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供应商根据本单位情况选择一种,参照附件2、3、4格式。此项不上传,会造成废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342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潜在供应商不必到达开标现场,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潜在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潜在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启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逾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未办理ca锁的潜在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联系电话:15604331467。

5.平台技术问题咨询电话:95763。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1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342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政采云”平台 (https:// www.zcygov.cn) 上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并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有效潜在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3.潜在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1.5万元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形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龙井市老头沟镇人民政府

地址:龙井市老头沟镇

联系方式: 崔林 151433359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井市建设局后院二楼

联系方式:李先华 0433-3252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华

电 话: 0433-3252611

4.监督部门:龙井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潜在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潜在供应商名称)的(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正反面

潜在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4: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龙井市老头沟镇奋斗村等道路改造工程-定稿.doc

1.4m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2018年版最终稿).pdf

10.8m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2018年版最终稿).pdf

3.6m

【施工图设计】龙井市老头沟镇奋斗村等道路改造工程-公告用图纸.rar

33.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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