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
灵寿县2025年省级太行山绿化项目项目(01标段(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2025年省级太行山绿化项目已由石家庄市林业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林业工作站,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省级资金,100%,招标人为灵寿县林业工作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灵寿县2025年省级太行山绿化项目 2.建设规模及内容∶人工造林4000亩 3.建设地点:灵寿县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前完工,施工结束后进入抚育管护期,人工造林管护期3年(含建设期)。 7.质量要求: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作业设计要求
2.2招标范围:灵寿县2025年省级太行山绿化项目,人工造林4000亩。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 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需具备园林或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28 08:30:00至2025-11-04 17:00:00,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19 09: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1)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 ca 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北京ca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311-82971337;河北ca证书技术支持电话400-707-3355转6。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28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6.市公共资源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2)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3)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灵寿县林业工作站,联系人:韩建林 电话:0311-82521434;代理机构:河北华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付芬,联系电话:0311-80681220。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灵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311-82521672
电子邮箱:sujunhai@163.com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灵寿县2025年省级太行山绿化项目 | 0 | 无 |
| 招标人:灵寿县林业工作站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灵寿县北环东路8号 |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颐宏路2号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韩建林 | 联系人:付芬 |
| 电话:0311-82521434 | 电话:0311-80681220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