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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智慧钢水运输系统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公开]

   2025-11-17 公开招标41

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智慧钢水运输系统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智慧钢水运输系统项目总承包(pggfzbggzhg251115248815)招标人为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装备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智慧钢水运输系统项目总承包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无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联合体资质要求:营业执照

(2)联合体资质要求: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铁路产品认证

(3)非联合体资质要求:营业执照

(4)非联合体资质要求: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铁路产品认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20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5年内铁路运输无人驾驶项目同类业绩1份。(业绩资料包括:相关合同及对应1张发票,或相关合同及对应的竣工验收合格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如合同内容无法核准业绩的,可要求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施工内容或缺陷内容文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联合体各方都需达到要求。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乙级以上资质的联合体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3 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体主办人及各成员资质、业绩、分工、承担责任等)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7日12时00分至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等工具投标,并须于开标时进入平台开标大厅,使用投标ca在线解密。请到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下载相关软件和操作说明,也可拨打平台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装备部招标公司: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向阳一村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朱曾龙联系人:曹海潮
电话:13350554325电话:0812-3381973

8.异议渠道

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向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

异议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28-87543859

电子邮箱:lihairong@ansteel.com.cn

9.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10.其他事项

(1)本项目投标人(申请人)接到中标(成交)短信后,应尽快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缴纳,否则无法获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2)其它要求或评标(评审)特别规定详见招标(采购)文件及本项目附件要求。

(3)本项目若设有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应于合同签订后及时联系招标公司项目经理,以便尽快办理保证金退还。

(4) 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开标后无不可抗力原因撤销投标文件的视为弃标,按非正当理由弃标行为进行处罚;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人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5)相同品牌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流通商)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方式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货物除外),除最低价投标价有效外,其余投标人予以否决 。

(6)《鞍钢集团采购廉洁诚信承诺》为必传项,由投标人上传。没有上传或者没有“签字或盖章”的否决投标。

(7) 招标(采购)文件中不允许偏离的商务、技术等要求,均指不允许负偏离,凡评审后认为属于正偏离的(优于招标(采购)要求),视为无偏离。

(8)采购文件中未列举完全的其它串通投标情形及具体认定、处置,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及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首页”重要通知“、”系统通知“栏目中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规定“等执行。这些栏目的发布内容,是本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认真阅读。

(9)建议本项目投标人(申请人)自开标(开启)时起至少5小时内保持预留联系电话畅通,并安排专人处理可能的澄清回复等事宜。

(10)本项目招标人(采购人)为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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