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澜沧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服务6c1b75a1-ed05-4d1d-9c5c-8b2dcc025438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6c1b75a1-ed05-4d1d-9c5c-8b2dcc025438 | ||
| 建设规模: |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 (1)小型水源工程:取水坝15座;沉砂池24座;新建蓄水池24座,容量2200m?;已有蓄水池防渗修复10 座,小坝塘清淤防渗1座,箐沟进水进沟14处; 输配水工程:修建输配水钢管80条,长59.38km;修建灌溉明渠29条,55.69km;修建排洪沟2条,长2.24km;已有沟渠清淤1条,长5.8km; 3)附属设施:管道分水口1086处,镇墩5079个,阀门井110座,渠道分水口608处,钢闸门600座,渡槽2处,长9m; 背水桥4座,量水堰24座,盖板沟37处,长9.55km;沟渠管护通道1条,长9.94km。 (三)田间道路工程: (1)修建机耕路71条,长147.25km,其中机耕路67条,长144.07km;生产路2条,长0.53km;混凝土路2条,长2.65km;道路附属:修建路边沟62条,长105.65km;路边沟清淤1条,长3.20km;农桥5座,过水路面4处,错车道406处,涵洞(涵管)252处,长1519m;挡土墙22处,长422.6m;沟盖板435处,长2824.3m;截水沟1093处。 (四)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土壤培肥工程:增施有机肥35830亩。 (五)其他工程: (1)耕地质量调查与评价1项; (2)项目公示牌9座,项目标识牌195个。 注:最终实施工程量,以下达的批复指标为准。6c1b75a1-ed05-4d1d-9c5c-8b2dcc025438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农林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澜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11-19 1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0879-7222343 |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其他要求:本项目招标公告期:2025年11月19日18时00分至2025年11月24日18时00分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经办人: | 罗师 |
| 办公电话: | 0879-7222343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普洱百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陈仙琼 |
| 办公电话: | 0879-7534599 | 移动电话: | 18812304402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800202500395001001 |
| 标段名称: | 澜沧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服务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1-24 18: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2-10 08:3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厅一(澜沧)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45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2.2建设规模: 1、实施内容: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完成约80000亩高标准农田的全过程审计服务。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田块整治工程:条田、梯田修筑13552.05亩;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 (1)小型水源工程:取水坝15座;沉砂池24座;新建蓄水池24座,容量2200m?;已有蓄水池防渗修复10 座,小坝塘清淤防渗1座,箐沟进水进沟14处; 输配水工程:修建输配水钢管80条,长59.38km;修建灌溉明渠29条,55.69km;修建排洪沟2条,长2.24km;已有沟渠清淤1条,长5.8km; 3)附属设施:管道分水口1086处,镇墩5079个,阀门井110座,渠道分水口608处,钢闸门600座,渡槽2处,长9m; 背水桥4座,量水堰24座,盖板沟37处,长9.55km;沟渠管护通道1条,长9.94km。 (三)田间道路工程: (1)修建机耕路71条,长147.25km,其中机耕路67条,长144.07km;生产路2条,长0.53km;混凝土路2条,长2.65km;道路附属:修建路边沟62条,长105.65km;路边沟清淤1条,长3.20km;农桥5座,过水路面4处,错车道406处,涵洞(涵管)252处,长1519m;挡土墙22处,长422.6m;沟盖板435处,长2824.3m;截水沟1093处。 (四)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土壤培肥工程:增施有机肥35830亩。 (五)其他工程: (1)耕地质量调查与评价1项; (2)项目公示牌9座,项目标识牌195个。 注:最终实施工程量,以下达的批复指标为准。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澜沧县境内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须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或分所)参与投标,且总公司(或总所)只能授权其唯一的一个分公司(或分所)参与,需提供总所授权书。 由两家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报名时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成员方无需再次报名。 (2)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两个法人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参与)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 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必须注册在本单位(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等扫描件) |
| 业绩要求: | 本项目无要求 |
| 其他: | 3.3拟派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拟派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不少于5人,其中一级注册造价师不少于2人、注册会计师1人(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等扫描件); 注: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以上拟派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须派一名注册造价师常驻施工现场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咨询跟踪服务。 3.4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视具体情况提供;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月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该审计报告应满足以下要求:(1)出具机构:由合法设立并持有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 报告内容:审计报告需为完整版(通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核心内容),并包含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公章。(3)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原则上应为无保留意见。如为非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投标人应作出必要说明,招标人将据此评估其财务风险。(4)真实性验证:审计报告宜带有二维码防伪标识或其他可供验证报告真伪的途径。(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公司章程即可) 3.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造价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相关承诺。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相关承诺)。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须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或分所)参与投标,且总公司(或总所)只能授权其唯一的一个分公司(或分所)参与,需提供总所授权书。 由两家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报名时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成员方无需再次报名。 (2)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两个法人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参与)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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