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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岭水库管理用房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ZBCG]

   2025-12-27 公开招标136

信息来源: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人名称:泾县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青弋江北路和建园路交叉口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
项目名称牛岭水库管理用房项目
项目编号jx-gc-gk-2025046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顺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经济开发区望江大道88 号颐高智慧城创业大厦 1609 室
投标报价:12564524.18元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59分
项目负责人:赵默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19191172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吉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骱勇?1 号 s1 栋北创 k236
投标报价:12551853.36元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54分
项目负责人:郑艳果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222209458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泾县云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苏红东路48 号
投标报价:12551431.44元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47分
项目负责人:魏运浩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13156005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广德宜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经理社保的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安徽祀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经理社保的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安徽瑞蒂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经理社保的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安徽楚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经理社保的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安徽海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经理社保的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安徽圣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未提供项目经理安全生产 b 证,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安徽乾成建设有限公司因投标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计取税金,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4.1.2 规定,否决其投标;安徽程跃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经理社保的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安徽旭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经理安全生产 b 证,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30日
其他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姚先生,联系电话:1515635789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8355065131。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366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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