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华粮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省属国有重点企业,隶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就2025年度豆粕供应链整合及区域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LYY-2025-057)组织公开招标活动。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专业评审、综合打分并完成复核,评审结果报甲方股东会及省国资监管部门备案通过,现确定厦门牧亿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唯一中标单位。现将本次中标具体事宜正式通知如下: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公司名称:厦门牧亿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6MACARMCQ47
项目对接联系人:陈嘉
联系电话:13696978923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76-418号A3
二、中标项目详情
本次中标项目为甲方2025年度豆粕供应链整合及区域配送一体化服务项目,服务覆盖甲方所辖华东、华南两大区域共8个省份的合作养殖企业、粮油加工企业,核心围绕豆粕供应链效率提升及配送服务优化,包含供应链数字化搭建、豆粕定制化采购、区域专线配送、售后应急保障四大核心模块,具体服务内容及执行标准如下:
供应链数字化搭建:为甲方搭建豆粕供应链专属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采购需求提报、货源匹配、仓储库存、配送轨迹、费用结算的全流程线上化管理,打通甲方与合作客户的信息壁垒,提供数据统计、分析及预警功能,实现供应链管理可视化、智能化。
豆粕定制化采购:根据甲方及合作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完成国标一级、二级豆粕的定制化集中采购,可按需求定制豆粕蛋白含量、包装规格,采购产品符合国家饲料用豆粕相关标准,保障货源适配性及供应及时性。
区域专线配送:搭建华东、华南两大区域豆粕专属专线配送体系,配备自有及合作的密封式粮油运输车辆,建立区域配送中心,实现合作客户豆粕需求主城区24小时内送达、县域48小时内送达,配送过程中做好豆粕防护,确保包装完好、品质无损耗。
售后应急保障:建立7×24小时售后应急服务体系,设立专属服务热线,针对豆粕品质异议、配送延误、库存紧急补充等情况,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制定解决方案,保障甲方及合作客户的豆粕正常使用。
三、中标金额及相关说明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925.60万元(大写:玖佰贰拾伍万陆仟元整)
费用构成:本金额包含项目全流程所有费用,经招标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具体为: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开发及运维费386.20万元、豆粕定制化采购履约费328.50万元、区域专线配送服务费165.90万元、售后应急保障及技术服务费28.00万元、税费17.00万元。
结算方式:费用结算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正式《豆粕供应链整合及区域配送服务合同》执行,分项目预付款、进度款、年度竣工尾款三部分支付,预付款为中标总金额的20%,进度款按季度根据服务完成情况结算,尾款在项目服务期满并经甲方综合考核合格后支付,甲方按约付款,乙方需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中标服务期限为1年,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计算,服务周期分为两个阶段:
体系搭建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供应链数字化平台的开发、调试及上线,搭建完成区域专线配送体系及售后应急保障体系,通过甲方验收后正式投入使用;
常态化服务阶段:体系搭建验收合格后进入为期10个月的常态化服务阶段,乙方按本结果书及合同约定提供全流程供应链整合及配送服务。
服务期间,甲方将按季度对乙方的平台运行效果、采购适配性、配送时效、售后响应能力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费用支付、整改要求的核心依据。
五、其他事项
合同签订对接要求:请贵公司于本中标结果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企业相关粮油供应链服务及信息技术服务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项目实施方案及核心技术团队配置方案,前往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逾期未对接且无正当理由的,甲方将视为贵公司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甲方合同对接信息: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13905917865
对接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66号华粮集团大厦18层1806室
对接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履约保证金缴纳:贵公司需在正式合同签订前,按甲方要求提交项目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5%(即人民币46.28万元),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至甲方指定对公账户,保证金缴纳凭证为合同签订的必要条件。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服务期满、乙方完成所有合同义务且无任何违约行为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中标资格及违约责任:本中标结果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贵公司享有本项目唯一中标资格,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全部或部分工作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贵公司逾期未对接合同签订、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的,甲方将正式取消其中标资格,追究其因本次招标活动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将贵公司列入省属国企供应商不良名单,未来3年内不接受其参与甲方及省内国资系统下属企业任何项目的投标;服务期间,乙方若未按本结果书及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出现平台运行故障、采购豆粕不合格、配送逾期、售后响应不及时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根据违约情节扣减相应服务费用、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关经济赔偿责任。
未尽事宜约定:本中标结果书未明确的项目细节、技术标准、服务要求、双方权利与义务等事宜,均由甲乙双方在正式签订的《豆粕供应链整合及区域配送服务合同》中予以详细明确,合同内容与本结果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执行。
本结果书为本次项目中标结果的正式书面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华粮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2025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