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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粮食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豆粕集中采购与全国仓储运维服务项目中标结果

   2025-06-18 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国粮食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就2025年度豆粕集中采购与全国仓储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LWL-2025-092)组织公开招标活动。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专业评审、综合打分并完成复核,评审结果报甲方董事会及上级监管部门审批通过,现确定厦门牧亿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唯一中标单位。现将本次中标具体事宜正式通知如下: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公司名称:厦门牧亿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6MACARMCQ47

项目对接联系人:张昊

联系电话:13959286739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76-418A3

 

二、中标项目详情

本次中标项目为甲方2025年度豆粕集中采购与全国仓储运维一体化服务项目,服务覆盖甲方全国15个核心粮食仓储基地,聚焦饲料用豆粕的核心供应需求,包含国标豆粕集中采购、全流程质量检测、标准化仓储管理、基地间调拨运维四大核心模块,具体服务内容及执行标准如下:

豆粕集中采购:按照甲方年度采购计划,完成国标一级饲料用豆粕的规模化集中采购,采购产品需严格符合《饲料用大豆粕》(GB/T 19541-2021)标准,保障货源稳定、价格随行就市,满足甲方各仓储基地的常态化备货需求。

全流程质量检测:配备专业粮油检测团队及标准化检测实验室,对每批次到港豆粕开展进场检测、入库复检、出库抽检的全流程质量把控,检测指标包含粗蛋白、水分、灰分、粗纤维等核心项,所有检测报告同步提交甲方备案,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

标准化仓储管理:负责甲方各仓储基地豆粕的专属仓储运维,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国家标准做好防潮、防霉变、防鼠害、防损耗等防护工作,建立实时库存台账,做到账实相符,库存数据每日同步至甲方管理系统。

基地间调拨运维:根据甲方全国调配指令,完成各仓储基地间的豆粕调拨运输及装卸运维,配备专用密封运输车辆,制定最优调拨路线,确保调拨过程中豆粕品质无损耗、调拨时效符合甲方要求。

三、中标金额及相关说明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768.30万元(大写:柒佰陆拾捌万叁仟元整)

费用构成:本金额包含项目全流程所有费用,经招标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具体为:豆粕采购资金垫付及履约费426.50万元、全国仓储运维服务费158.80万元、全流程质量检测费98.60万元、基地调拨及装卸费65.40万元、税费19.00万元。

结算方式:费用结算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正式《豆粕集中采购与仓储运维服务合同》执行,采用月度结算+年度尾款的支付方式,付款节点及比例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甲方按约支付款项,乙方需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中标服务期限为1年,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服务合同并完成项目交接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间,甲方将按双月对乙方的豆粕品质、仓储管理、调拨时效、服务响应能力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费用支付、年度合作评级及后续项目投标资格的核心依据。

五、其他事项

合同签订对接要求:请贵公司于本中标结果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企业相关粮油经营及仓储服务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及核心团队配置方案,前往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逾期未对接且无正当理由的,甲方将视为贵公司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甲方合同对接信息:

 联系人:李悦

 联系电话:13810897652

 对接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控集团大厦202009

 对接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履约保证金缴纳:贵公司需在正式合同签订前,按甲方要求提交项目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5%(即人民币38.415万元),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至甲方指定对公账户,保证金缴纳凭证为合同签订的必要条件。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服务期满、乙方完成所有合同义务且无任何违约行为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中标资格及违约责任:本中标结果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贵公司享有本项目唯一中标资格,未经甲方书面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全部或部分工作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贵公司逾期未对接合同签订、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的,甲方将正式取消其中标资格,追究其因本次招标活动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代理费、评审费、场地费等),并将贵公司列入甲方中央企业供应商不良名单,未来3年内不接受其参与甲方及下属子公司任何项目的投标;服务期间,乙方若未按本结果书及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出现豆粕品质不达标、仓储损耗超标、调拨逾期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根据违约情节扣减相应服务费用、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关经济赔偿责任。

未尽事宜约定:本中标结果书未明确的项目细节、技术标准、服务要求、双方权利与义务等事宜,均由甲乙双方在正式签订的《豆粕集中采购与仓储运维服务合同》中予以详细明确,合同内容与本结果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执行。

本结果书为本次项目中标结果的正式书面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中国粮食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202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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