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经开区盐河沿线老旧厂区改造项目电力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重发公告第1次)[ZBCG]

   2026-05-27 公开招标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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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经开区盐河沿线老旧厂区改造项目-涟水经开区盐河沿线老旧厂区改造项目电力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水经开区盐河沿线老旧厂区改造项目已由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涟发改投〔2025〕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涟水经开区盐河沿线老旧厂区改造项目电力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清涟大道、站前路地块杆线迁改:迁改原10kV站前西916线唐徐支线及二干闸支线,共计拆除1.5公里,新建3*400约550米,3*70电缆约2400米。兴旺路、兴达路沿线电力迁改工程:科创园周边10kV架空杆线分别为兴旺路(创新路-盐河路)、兴达路(创新路-盐河路)总计迁改线路为1公里。蒋庵东路至文苑路地块10kV迁改工程:沿规划红日路(文苑路-蒋庵东路)北侧新建10kV四回线路总计2000米,用于10kV祥国西135线、陈师北121线、陈工122线、齐庄线入地。沿蒋庵东路向南新建10kV蒋庵东115线单回管道约800米,环网柜一座,拆除地块中原10kV蒋庵东115及周边村居用电,同时预留开关站一座。清涟大道-捷泰路电力管线改造:本工程新建线路1回自110kV蒋庵变预留间隔经电缆引出,利用新建电缆通道向南、向东敷设至清涟大道北侧后,向西沿清涟大道北侧敷设至捷泰路东侧,电缆穿越清涟大道后,继续新建电缆通道沿捷泰路东侧绿化廊道、平行220kV捷达线东侧约10m向南敷设电缆至新建电缆终端杆,改架空至新建电缆终端杆止,土建工程,无电气部分。兴盛路(港口路-涟水路)电力管线改造项目:自110kV振丰变电站新建MPP/200接入江苏沙奇科技有限公司环网柜,新建10kV环网柜基础2座,新建电缆井13座,采用拉管方式敷设:新建MPP/200约8800米。双拥路、同兴路以西杆线迁改项目:双拥路、同兴路以西杆迁全部入地,迁改约500米,新建管道约1200米,新建20kV3*400电缆约550米,3*70电缆100米。情缘大道改造工程:拆除情缘大道10kV15米杆3根,新建YJV22-10-3*400电缆约200米。巨石路南延至广安路电力管道直埋排管:自巨石路和巨涟路交界口处右转沿待建巨石路西侧绿化带内新建电缆通道,向南至广安路北侧厂房围墙外左转向东敷设电缆下穿曙光路至用户站。新建35kV双回电缆路径长度1.3km,新建4+2管道路径1.3公里。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1.3合同估算价:约58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7月6日,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7月16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7年6月30日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且设计文件除必须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外,还必须征得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

(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法规要求。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前期报建、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①设计: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所有设计上报审批及相关评审费、图审复审及专家评审费等。

②采购:包含货物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③施工:经审查的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办理相关部门项目审批备案或核准手续等相关事宜,采购与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且招标人可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电力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③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叁级以上(含叁级)。

(2)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800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上的配电线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45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上配电线路工程设计业绩(若该业绩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全过程咨询合同中的设计业绩,设计业绩部分金额需满足在145万元及以上)。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800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上配电线路工程的施工业绩(若该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业绩,施工业绩部分金额需满足在2800万元及以上)。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800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上的配电线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45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上配电线路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若该业绩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全过程咨询合同中的设计业绩,设计业绩部分金额需满足在145万元及以上,本招标项目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全过程咨询合同中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且提供证明材料)。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800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上配电线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若该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业绩,施工业绩部分金额需满足在2800万元及以上,本招标项目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该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且提供证明材料)。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89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上配电线路工程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若该业绩为全过程咨询合同中的监理业绩,监理业绩部分金额需满足在89万元及以上,本招标项目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该全过程咨询合同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且提供证明材料)。

注:1.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说明:

①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相关业绩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全过程咨询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

③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

④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未载明的,以相关业绩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全过程咨询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如不能反映相关业绩(工程总承包、施工、设计、监理)部分金额的,以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3.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以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其他业绩不予认可。

4.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和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

3.5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24年5月25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2025年5月25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年月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需提供《共同投标协议》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30 %(不低于30%)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30 %(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1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0授权委托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由投标企业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

注:1.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盖养老保险部门章或养老保险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3(2)a项包含的情形如下: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④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3(2)a、3.5(1)、3.5(2)项,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或签电子章均予以认可)。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标准如下: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条款号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9项规定。
授权委托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0项规定。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无评标办法第“6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5.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法),具体评标办法如下

详细评审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88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6.5%;97%;97.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

K1的取值范围为:96.5%;97%;97.5%;98%;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95%。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97%~93%,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B在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8%、9%、10%、11%、12%、13%、14%、15%机电安装工程9%、10%、11%、12%、13%、14%、15%、16%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评审项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
2.2.4(1)工程总承包报价(88分)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6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的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1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0.5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0.5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4(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1.总体概述(1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2分)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1分)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1页扣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4.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的编制要求:技术暗标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排版、纸张大小无要求。

2.2.4(3)项目管理机构(2分)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具有电力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0.2分;本项最高得0.2分。

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得0.1分;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得0.1分;具有机电安装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0.1分;本项最高得0.3分。

3、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得0.4分;本项最高得0.4分。

4、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0.1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0.1分;具有电力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0.1分;本项最高得0.3分。

5、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人员:

(1)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0.2分。本项最高得0.2分

(2)具有电力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得0.1分。本项最高得0.2分

(3)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机电工程专业)的得0.2分。本项最高得0.2分

(4)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0.1分;本项最高得0.1分。

(5)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0.1;本项最高得0.1分。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兼任的均不得分。

2.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均须链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

3.所有涉及到职称证书的均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授权相关部门或单位颁发的相关职称。

4.专业要求: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上没有专业的,以学历证书专业为准。

5.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即视同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6.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不予认可。

2.2.4(4)工程业绩(2分)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每提供1个的得1分,满分1分(限评1个),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800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上的配电线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45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上配电线路工程设计业绩(若该业绩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全过程咨询合同中的设计业绩,设计业绩部分金额需满足在145万元及以上)。

(3)施工业绩: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800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上配电线路工程的施工业绩(若该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业绩,施工业绩部分金额需满足在2800万元及以上)。

注:(1)本项业绩得分按最高分计取。

(2)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必须链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每提供1个的得1分,满分1分(限评1个),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800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上的配电线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2)设计业绩: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45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上配电线路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若该业绩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全过程咨询合同中的设计业绩,设计业绩部分金额需满足在145万元及以上,本招标项目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全过程咨询合同中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且提供证明材料)。

(3)施工业绩: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800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上配电线路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若该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业绩,施工业绩部分金额需满足在2800万元及以上,本招标项目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该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且提供证明材料)。

注:(1)本项业绩得分按最高分计取。

(2)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必须链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

注:1.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说明:

①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相关业绩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合同、设计合同、全过程咨询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

③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

④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未载明的,以相关业绩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合同、设计合同、全过程咨询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如不能反映相关业绩(工程总承包、施工、设计)部分金额的,以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评分项要求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资格审查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与评分项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也不可以重复。

3.上述材料所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此业绩不得分的,投标人自行负责。

4.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5.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2.2.4(5)其他评分因素/
评标的其他要求
条款号条款内容评分/评审标准
4评标程序第一阶段:先评审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合格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以及工程业绩进行评审,根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得分从高到低取7名进入第二阶段。进入本轮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得分相同的,以“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得分高的排序在前;“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名次优先者。第一阶段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评审。

若经过二阶段评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4.1.3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7名。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4.1.4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带入□不带入
定标程序
条款号条款内容评审标准
5.1.1定标委员会人数5人
5.2.1定标标准本项目将选择企业实力、报价合理性、企业信誉及获得的奖项、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作为定标因素。

1.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实力强的优于弱的。

2.投标人工程业绩评价高的优于评价低的。奖项等级高的优于奖项等级低的。

3.投标报价合理的优于不合理、漏报的。

4.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等方面,建设单位履约评价、考察团队主要负责人过往类似业绩、近3年的不良行为记录等方面。

5.3.1定标方法?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12时00分至2026年6月23日23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登录地址为:http://ggzy.huaian.gov.cn:50088/TPBidder/memberLogi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http://ggzy.huaian.gov.cn:50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

8.1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8.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8.3请投标人提前注册、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查看操作指南(咨询电话:025-83668675)。投标文件中需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的材料,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链接,信息库中的资料需信息完整、清晰、有效。未按要求从信息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2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涟水县红日大道168号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涟水县义乌商品城10#楼

联系人:戴局长联系人:高东

电话:0517-82392926电话:0517-82383198

传真:项目负责人:高东

邮编:传真:

电子邮箱:邮编: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涟水县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7-82999069,82315690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要求提出异议。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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